安徽: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积极应对新的消防监管模式对消防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总队立足安徽实际,围绕实现“执法过程公开、执法行为公正、执法监督到位、服务提质增效、执法保障有力”的总目标,出台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案件办理、火灾调查、执法检查等覆盖执法全流程的十五项执法规范化措施,着力纠治“履行程序不严、执法弄虚作假、项目超期办理、数据随意删除、法核流于形式”五项薄弱环节,全面深入推进全省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明确六项标准,夯实执法基础。明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预约式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单位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并坚持应录尽录的原则及时更新完善社会单位信息数据库。明确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保持每名监督员每日一查的执法力度。明确行政处罚的办理时限和减轻幅度,要求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要立案查处,原则上在受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明确罚款缓缴的程序和标准,要求各地依法确定首期缴纳比例和分期缴纳期限并严格审批。明确行政处罚执行的工作要求,对拒不缴纳罚款和执行“三停”决定的,依法履行催告、强制执行程序。明确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的标准,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要求在5日内启动火灾延伸调查,并于60日内完成延伸调查。
二、建立五项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支队集中法核制度,由支队专职法制员或者抽调大队法制员轮班开展集中法核,原则上法制员不能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法核,保证法制审核的独立性。建立行政许可支队集中复核机制,要求每月对全市办理行政许可总数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查办理质量。建立超期办理预警机制,及时跟踪行政许可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下发文书。建立执法数据删除作废审批机制,明确可以删除作废的具体情形,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建立“差评”核查制度,对每一个“差评”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支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
三、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执法考评。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执法考评的重点检查内容和考评细则,要求各地按照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网上巡查与实地核查、全域抽查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模式,每月开展执法质量自查自纠,每季度开展执法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公示并下发通报,明确整改责任、期限和要求,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行为。总队加大执法行为奖惩力度,对执法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通报的问题及时核查并追究执法责任,同时将执法质量与年度评先选优、执法干部调级晋职、个人绩效奖金相挂钩。
四、落实工作责任,提升执法质量。总队成立了由主官挂帅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地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推进表,逐项确定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总队推行定期调度、听取汇报、每月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每月对全省各级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分别于6月份、9月份组织开展执法质量网上集中评查和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实地核查,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在全省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营造“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执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