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联合教育厅部署学校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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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云南省教育厅发文,对学校开学复课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紧盯重要部位,对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及时整改隐患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清单,落实整改期间安全防范举措,确保消防安全。
同时,学校要配合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当地乡镇(街道),对校园周边经营性场所进行摸查排检,加强在校学生外宿、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的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日常教育内容。对尚未开学复课的学校,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对即将或已开学复课的,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消防器材和灭火药剂,强化日常训练和实地拉动演练,切实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