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推动各市政府和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为全面规划、部署2020年度消防工作,推动全省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近日,河北省政府与11个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及31个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202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各市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积极提请保留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事项。2019年底,根据中央工作部署,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各级各部门签订责任状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积极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在全省大幅削减签订责任状事项的情况下,继续保留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事项。清理后,全省签订责任状事项共保留9项,除保留事项外,其他原有签订责任状事项一律取消废止。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事项的保留,既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也是继续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有力抓手。
全面签订202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消防法》《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各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代为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广泛征求了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定稿。各市《202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预防、经费保障、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纳入了责任书内容,并明确要求各地要将责任书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事项,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政务督查,确保责任书目标落地。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202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主要包括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完成消防工作任务两部分,逐一细化了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结合年度工作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年终,省政府将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对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将以签订《2020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为契机,全面推动责任书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