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消防建立火灾事故调查三项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芜湖支队坚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为牵引,以夯实内部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三项机制,着力推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基层火调队伍转型升级。
建立党委政府干预机制。全市各级队伍在对各级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的同时,强化杠杆作用,始终将火灾事故调查责任追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着力引导对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形成“惯性思维”。支队坚持将每一起有影响的火灾同步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别是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6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查明原因、倒查责任,并专题听取1起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调查、推动调查责任追究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建立行业部门协作机制。支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有影响火灾事故联席督办制度》,建立信息共享、调度会商、联合约谈和督导巡查等工作机制;针对每起有影响火灾事故,均落实“每案必立、每案必查”,并以市安委办名义督办县区级政府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火灾调查工作;同时,将将有影响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常态化巡察内容,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形成火灾事故调查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的整体效能。去年以来,全市因火灾事故拘留9人、警告6人,其中1名政协委员开办的企业在火灾发生后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建立内部综合保障机制。支队设立火灾调查专项经费,将火调工作所需的器材装备配备、检验鉴定以及专家聘请等经费列入预算,努力提升火调工作经费保障水平;对全市现有火灾事故调查技术装备进行清理,重点落实并配齐配强现场勘验仪器等火灾调查工作专业装备。坚持注重人员培养,明确各大队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结合年度岗位大练兵,通过组织业务培训、远程(视频)教学、评比火调案卷、开展自查活动、案例研讨等形式,全面提高全市火灾调查队伍业务水平,同时以总队规范执法考评奖惩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火灾调查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