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支队积极开展“3.15”消防产品系列活动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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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按照总队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3•15”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化支队认真谋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3.15”消防产品系列活动。 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全民辨识能力。3.15期间,全市各地共组织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及街道乡镇、社区等共140余家单位,3000余人参加了培训,设置宣传台20处,发放传单2500余份,重点讲解了消防产品的性能、类别等知识,介绍了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缓降器和防毒面具等消防产品的真假识别、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向公众宣传消防产品常识及政策法规,使参训人员对消防产品的真伪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同时消防指战员还与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互动交流,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关于消防产品购买、使用及真假辨别等方面的疑问。 强化日常消防监管,严防伪劣产品使用。此次专项抽查,全市各地共成立专项检查组17个,抽查消防产品62家次,查处违法案件数6起,罚款1.65万元,销毁更换不合格产品40余件。支队强化对在建建筑工程消防产品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加强源头控制,严把在建工程消防产品进场关,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同时加强对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的检查力度,凡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立即责令更换,杜绝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投入使用。要求社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定期组织对配备和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测维修,自觉抵制不合格消防产品,坚决打击涉及制、售、存、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单位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切实形成围剿合力。组织各地区联合公安、市场、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按照依法监管、多方配合、整治高效的工作思路,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入辖区消防产品销售专卖店等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灯具、防火涂料、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的监管和网上“身份认证”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全市各地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效能,销毁不合格产品160余件,检查消防产品销售点12家,生产厂家1家。 注重媒体消防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支队充分利用全市各地的户外视频、电子显示屏等社会媒介,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播放消防产品安全常识;利用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发布消防产品打假提示信息。支队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多渠道普及相关政策法规,讲解消防产品真假识别知识和器材使用常识。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媒体的充分关注,其中,中央电视台12套生命线栏目专题报道1次、中央电视台13套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专题报道1次、吉林电视台守望都市报道2次、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上稿3篇,市级媒体上稿5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