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破获多起制售假冒灭火器产品刑事案件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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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消防产品刑事犯罪,强化消防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部门联动雷霆出击。临沂市河东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展开统一行动,成功将位于太平街道的一处灭火器造假窝点打掉,现场查获假冒“临沂沃通”、“江苏冷火”、“江山民安”三家商标品牌成品、半成品灭火器及配件18万余个,各类商标标识30万余张,现场抓获主犯胡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消防联合成立了“9·02”专案组,案件由公安部督办。专案组后经辗转浙江、陕西等地将涉嫌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2022年11月,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犯获刑3年6个月。该起案件成功入选公安部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支持全面创新典型案例。 建立机制推动办理。国务院安委会部署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临沂支队积极对接检察院、法院,加快推进消防产品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的许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灭火器一案因涉案金额低,犯罪嫌疑人长期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案件进展缓慢。专项整治开始后,属地消防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案件办理。2023年4月13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庭审了此案,犯罪嫌疑人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叁万元。 深挖细掘严追刑责。制售假冒灭火器产品的工艺简单、门槛较低,圈层熟络,涉及灭火器产品刑事案件的办理往往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临沂市罗庄区办理的葛某涉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灭火器一案就是由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而来。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冒灭火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为争取宽大处理主动供述了葛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线索。罗庄区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出击,成功捣毁葛某造假窝点一处,现场查获假冒“鼎科”牌灭火器1972具,商标标识、制作器械、原材料等物品一宗,涉案金额33万余元。2023年4月24日,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