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来凤:消防联合市场监督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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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消防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近日,湖北省来凤县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 日前,在来凤县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县内一家消防产品经营企业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灭火器的违法行为。随即,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消防产品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采购清单、退货单据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消防监督员细致查看现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感烟火灾报警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水带、水枪、消火栓等消防产品的外现标识和性能参数,同时,并通过扫描产品二维码登陆中国产品信息网和运用相关检查装备,现场采取测量测试等方式,对该产品市场准入证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结构部件、产品重量等展开了逐一核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判定。 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相关法律规定,该企业当事人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该企业负责人没收手提式灭火器2个,没收违法所得168元,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 “灭火器在火灾扑救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不仅危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会在火灾来临时,影响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来凤县消防救援部门消防监督员表示。
